在鳳梨鄉待了兩天。
第一天,因為Miss鳳梨,在耍脾氣搞失蹤,身為好男人的我,
只好拖著疲累的身軀(凌晨四點多剛到高雄,"走"回到家都六點了),
趕到鳳梨鄉去
明明不是我的錯,但身為好男人的表率,只好低頭認錯。
又再次的把男性的尊嚴踐踏在地..........
你阿!多少男人以你為恥!
下午被逼去買衣服,跟她說百貨公司的佐丹努比較貴,偏偏不聽
2件600 第三件打五折。共825,她還以為賺到了
媽的!結果去仁德家樂福的佐丹努看三件只要六百。
妳被我念不是應該的嗎!
第二天,
有人新居落成,被叫去參加。重鹹重油,真是可怕。
實在不想吃那麼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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